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增加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2-14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增加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2022 年 2 月 22 日,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用于公 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性项下的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7 亿
元,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在授
信期和银行授信额度内,该流动资金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 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 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该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情况
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增 加额度的议案》,现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 2022 年度拟 向金融机构申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性项下的综合授信,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 4.7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78,000 万元,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在授信期和银行授信额度内,该流动资金授
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本次授信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就本次申请金融 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总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 下,可根据与各金融机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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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
三、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董事会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同意就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总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金融机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
2、监事会意见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从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7,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增加至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8,000
万元,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在
授信期和银行授信额度内,该流动资金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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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