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2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重股份”)于 2021年 3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2022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与上海领亿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鞍
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发行人):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鉴于: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签署编号 RGXY-20210309《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书》”)。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公告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股份认购协议书》相关补充事宜达成如下意见:
一、《股份认购协议》原条款“1、甲方拟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6,933.96】万股(含)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253.7624】万元(含)(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调整为:
“1、甲方拟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69,339,600 股的股票(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二、《股份认购协议》原条款“4、认购人拟认购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人民币【34,253.7624】万元,认购股份【6,933.96】万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具体认购股票数量将在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发行人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认购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认。”
调整为:
“4、认购人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 69,339,600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三、《股份认购协议》原条款“第三条 认购数量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资金(万元)
1 上海翎翌科技 69,339,600 34,253.7624
有限公司
合计 69,339,600 34,253.7624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増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则认购人认购股数上限将相应等比例调整。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公告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认购人认购股数上限届时将相应等比例调整。”
调整为:
“第三条 认购数量认购人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 69,339,600 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发行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认购人所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作相应调整。”
四、除上述调整内容外,《股份认购协议书》其他条款未进行调整。
五、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并与《股份认购协议书》同时生效。若《股份认购协议书》因任何原因终止,本协议同时终止。
六、本补充协议为《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为《股份认购协议书》的组成部分。本协议的内容与《股份认购协议书》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适用《股份认购协议书》的约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