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2— 066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增资情况概述
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能锂业”)是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公司持有领能锂业51%的股权,共青城亿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亿德“)持有领能锂业29% 的股权,宜春丹辰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春丹辰锂”)持有领能锂业20% 的股权。公司与共青城亿德、宜春丹辰锂拟同比例增资领能锂业,
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 5,100 万元, 共青城亿德以现金方式增资 2,900 万
元,宜春丹辰锂以现金方式增资 2,000 万元,增资额共计 1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领能锂业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 1 亿元增加至 2 亿元,公司及共青城亿德、宜春丹辰锂所持领能锂业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领能锂业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相关方基本情况
1.共青城亿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 公司名称:共青城亿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7BX8PW28
1.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1.4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1.5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卫民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1.6 注册资本:1,100 万元
1.7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18 日
1.8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9 股权结构:刘炎伟,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持股比例90.9091%;徐卫民,认缴出资额100万元,持股比例9.0909%,实际控制人为刘炎伟
1.10 与本公司的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青城亿德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11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青城亿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宜春丹辰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1 公司名称:宜春丹辰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3MA7D5X9W8A
2.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4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锦阳街道正通路 35 号
2.5 执行事务合伙人:伍春莲
2.6 注册资本: 500万元
2.7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4日
2.8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9 股权结构:伍春莲,认缴出资额125万元,持股比例25%;高文,认缴出资额375万元,持股比例75%,实际控制人为高文
2.10 与本公司的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宜春丹辰锂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11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宜春丹辰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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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资标的领能锂业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领能锂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3MA7DJKX0XC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芦徐路 18 号(承诺申报)
法定代表人:高嘉琪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26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碳酸
锂生产、加工、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
四、拟签订的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增资事项,公司、共青城亿德、宜春丹辰锂三方将签署增资协议,拟
签订的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增资
各方同意,公司现有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共同对目标公司进行增
资。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 万元增加至人
民币 20,000 万元,目标公司各股东分别持有的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及对应
的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 原认缴出资额 本次增资后认缴 出资方 持股比例
序号 (名称) (万元) 出资额 式 (认缴)
(万元)
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 5,100 10,200 货币 51%
股份有限公司
2. 共青城亿德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2,900 5,800 货币 29%
3. 宜春丹辰锂咨询中 2,000 4,000 货币 20%
心(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 20,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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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资款的支付
各方同意,各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按照各自认缴的比例向目标公司足额支付增资款共计人民币10,000万元。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提升领能锂业的资本实力,补足发展短板,巩固主营业务并拓展创新业务,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和创收创利能力,将对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发挥积极作用。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领能锂业的股权比例仍为51%,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领能锂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规及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同时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的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其进行严格管理,公司向其增资,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