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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重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5

鞍重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自担任本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以来,于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较好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对其工作能力、职业素养等各方面均表示满意。

    在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基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同时为了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55 万元。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 2022 年度审计工作量,届时由公司管理层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5 年,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
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2011 年-2020年,大华连续九年业务收入位居行业前十,2019 年,MOORE 国际正式确定中文名称为大华国际,实现了大华“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协调驱动。

    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3、业务信息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36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段奇,2002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业务超过 10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晓普,200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0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有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喻放虹,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超过 5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公司在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和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将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之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行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凭借其丰富的执行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5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届第八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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