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407 号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价异动公告》称,
你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26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你公司正在筹划收购某公司股权事项,该公司业务领域为:非金属选矿;
矿产品加工、销售。而你公司 2021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股
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进展暨关联交易公告》显示,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共青城强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同安”)51%股权。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说明:
1.说明截至目前你公司收购江西同安 51%股权的具体进展情况及后续时间安排,你公司是否及时、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收购股权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及终止实施的风险,如是,请说明详情并及时、充分揭示风险。
2.说明你公司《关于公司股价异动公告》中所称“公司正在筹划收购某公司股权事项”的具体所指,以及未能披露筹划收购某公司股权所有交易要素的原因,你公司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动机,并按照本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补充披
露你公司拟收购某公司股权的交易标的及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3.结合你公司目前主营业务、资金实力、经营战略等因素,说明你公司收购某公司股权的主要考虑与必要性,是否与现有业务具有协同效应,同时分析开展该业务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并对存在的不确定性及时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4.说明你公司收购某公司股权事项的信息保密工作情况,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漏情形,同时向我部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5.核查你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 3个月以来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未来 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6.说明你公司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7.核实确认你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如是,请具体说明。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1 年 12 月 2 日前将
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