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2012]31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 1,700 万股,募集资金净额 380,863,693.00 元已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全部到账,到账日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自 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
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