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和《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20 年 1 月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2】313 号文《关于核准鞍山重型矿山
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1 日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5.0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50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413.6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38,086.37 万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2】110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 年 1-6 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2 年
3 月 26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3,908.08 万元,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908.08 万元;(2)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3,095.31 万元。2020 年 1-6 月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0.44 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4,991.06 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6,279.39
万元,募集资金 2020 年 6 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 21,270.45 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本金
20,800.0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470.45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募集资金净额 38,086.37
2 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
23,095.31
3 其中:累计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而尚未替换支出 -
4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 6,279.39
5 理财产品本金 20,800.00
6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6=1-2+3+4-5) 470.45
注:根据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0 年 04 月 20 日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支行营业部购买了广发银行“薪加
薪 16 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03,00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期限 2020 年 04 月 20 日至 2021
年 04 月 15 日;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04 月 23 日向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鞍山分行购买了利多多公司稳利 20JG7391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3,600.00 万元人民
币,投资期限 2020 年 4 月 24 日至 2021 年 02 月 23 日;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0 年 04 月 27 日向华夏银行鞍山分行购买了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20231528 期 3,50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期限 2020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01 月 27 日;湖
北鞍重重工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向民生银行鞍山分行购买了挂钩利率结构性存
款(SDGA200485)3,40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期限 2020 年 4 月 24 日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下:
(1)2012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
“中行鞍山高新区支行”)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后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在中行鞍山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92160163731、315560480944)。
(2)2012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
银行鞍山分行”)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后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在招商银行鞍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2900004610855、41290000468000129)。
(3)2018 年 4 月 19 日,子公司湖北鞍重与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
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鞍山分行”)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光大银行鞍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0920188000135926)。
注:(1)2012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简
称“光大银行鞍山分行”)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后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在光大银行鞍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50920188000027482),已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注销。
(2)2012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简
称“浦发银行鞍山分行”)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后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在浦发银行鞍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号:10910157870000029)已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注销。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存款种类
292160163731 37.62 活期
中行鞍山高新区支行 315560480944 七天通知存款
205.00
光大银行鞍山分行 50920188000135926 68.82 活期
招商银行鞍山分行 412900004610855 39.37 活期
41290000468000129 119.64 定期
合计 470.45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2020 年 1-6 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23,095.31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
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投
募集资金总额 38,086.37 入募集资金 220.44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374.11 募集资金总 23,0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