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667 深市 鞍重股份


首页 公告 鞍重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2020/04/25)

鞍重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2020/04/25)

公告日期:2020-04-25

鞍重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2020/04/25)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鞍重股份”) 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不超过 21000 万元额度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
2020 年 4 月 18 日至 2021 年 4 月 17 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事项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鞍重重工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鞍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鞍山分行合计购买理财产品 7000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  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浦发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1.1 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 20JG7391 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1.2 理财币种:人民币

  1.3 产品代码:1201207391

  1.4 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1.5 预期收益率: 年化收益率为 3.50%

  1.6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1.7 认购总金额:3600 万元

  1.8 产品收益起算日:2020 年 4 月 24 日

  1.9 投资到期日:2021 年 2 月 23 日

  1.10 提前终止日: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本产品;浦发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内在营业网点或网站或以其它方式发布信息公告,无须另行通知客户

  1.11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无关联关系。

    2、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

  2.1 产品名称: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SDGA200485”

  2.2 理财币种:人民币

  2.3 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 3.45%

  2.4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2.5 投资周期起始日:2020 年 4 月 24 日

  2.6 到期日期:2020 年 7 月 24 日

  2.7 认购总金额:3400 万元

  2.8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民生银行鞍山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揭示

    1、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

    1.1 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设
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能获得预期的产品收益,若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型,甚至不能获得本金回收。
    1.2 市场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
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也可能存在实际投资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的可能。

    1.3 延迟兑付风险:再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
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结构性存款
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1.4 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客户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
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1.5 再投资风险:浦发银行可能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
终止权,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如果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1.6 募资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
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1.7 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客户权益须知中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
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1.8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如果客户或浦发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
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流行病、IT 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系统故障、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金融危机、所涉及的市场发生停止交易,以及在合同生效后,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违反该规定而无法正常操作的情形。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品资金损失的扩大,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浦发银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则浦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后剩余的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金划付至合同中约定的客户指定账户内。

    1.9 上述列举的具体风险并不能穷尽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所有风险,以上列举
的具体风险只是作为例证而不表明浦发银行对未来市场趋势的观点。

    2、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

    2.1 市场风险:如果在结构性存款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结构性存款成立之
初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将仅获得本金及最低收益。


    2.2 流动性风险:产品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本结构性存款的客户不
能提前终止或赎回;在产品期限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2.3 产品不成立风险:若由于结构性存款认购总金额未达到产品成立规模下
限(如有约定),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产品未能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结构性存款在认购期内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产品的投资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其他导致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原因的,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宣布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投资本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2.4 通货膨胀风险:有可能因物价指数的上升导致产品综合收益率低于通货
膨胀率,即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2.5 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货政策的原因,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
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2.6 提前终止风险:当银行本着为客户锁定收益或减少损失的原则视市场情
况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客户可能获取低于参考收益,且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实现的产品收益并不必然高于产品正常到期实现的产品收益;

    2.7 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项下对应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延期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可能会导致产品收益延期支付;

    2.8 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结构性存款产
品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银行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客户签署结构性存款合同即视为其已认可并知晓银行信息披露渠道;如客户怠于或未能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此外,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银行将可能在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因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
承担。

    2.9 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
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客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民生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风险应对措施

    1、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进行的。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序    理 财 产 品 名  产 品  投 资 金  资金来  起息日      到期日      投 资 收 益
号    称            类型  额 ( 万  源                              (元)

                          元)


    浦发银行“公  保 证  2000    闲置募  2019.4.26  2019.7.25  192833.33
1  司固定持有期  收 益          集资金

    JG902 期”    型

    广发银行 “薪  保 本  9900    闲置募  2019.4.26  2020.4.15  3755219.18
    加薪 16 号”  浮 动          集资金

2

    人民币结构性  收 益

    存款          型

    民生银行“挂 保本  2300    闲置募  2019.4.26  2019.10.25  435802.74
    钩利率结构性 浮动          集资金

3

    存      款 收益

    SDGA190517” 型

    兴业银行企 保本  2600    闲置募  2019.4.25  2020.1.20    748158.9
    业金融结构 浮动          集资金

4

    性存款      收益

                型

    兴业银行企 保本  3400    闲置募  2019.4.25  2019.8.23  427002.74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