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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重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1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决议中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 4月 10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 4月 9日至 2018年4月 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 4

月 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 4月9日15:00至2018年 4月10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永柱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已于2018年3月21日登

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人,代表股份

67,387,57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643%。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7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5,092,57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5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66,745,000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9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450,000股,占上市公司

股份总数的3.273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42,57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42,571股,占上市公司股

份总数的0.4726%。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7,38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7,38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8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8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8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8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8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8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66,78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06%;

反对606,0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94%;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89%;反对606,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杨永柱、温萍、杨琪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17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8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8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苏明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78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06%;

反对606,0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94%;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89%;反对606,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