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决议中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 4月 10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 4月 9日至 2018年4月 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 4
月 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 4月9日15:00至2018年 4月10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永柱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已于2018年3月21日登
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人,代表股份
67,387,57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643%。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7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5,092,57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5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66,745,000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9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450,000股,占上市公司
股份总数的3.273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42,57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42,571股,占上市公司股
份总数的0.4726%。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7,38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7,38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8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8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8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8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8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8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66,78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06%;
反对606,0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94%;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89%;反对606,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杨永柱、温萍、杨琪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17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8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87,5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92,5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苏明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78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06%;
反对606,0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94%;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89%;反对606,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