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3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7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180,466,521.94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161,478.97 元。2017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543,097.74元,根
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 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 2,354,309.77 元;截至 2017年 12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58,461,273.52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9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263,04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转增股本总数 95,172,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31,132,000 股。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提议的公司 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提议的公司 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上市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结合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市公 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等因素提出来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
合理诉 求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 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可以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优化股本结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
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股本规模扩大,公司 2017年度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将同比摊薄。
2、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提醒所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