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AnShan Heavy Duty Mining Machinery Co., Ltd.
(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 90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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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杨永柱、温萍承诺:“本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自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鞍重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鞍重股份的股份,
也不由鞍重股份回购该股份”。
发行人股东杨琪、高永春、高庆书、杨永伟、王铁、张宝田、吴刚、梁晓东、
王大明、张笑男、顾宪广、石运昌、封海霞、李秀艳、王琦玮、安殿伟、徐文彬
已就其持有的发行人的全部股份锁定事项出具如下承诺:“本人将严格按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自鞍山重型
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鞍重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鞍重
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鞍重股份回购该股份”。
上述出具承诺人员中,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同时
承诺“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鞍山重型矿山机
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鞍重股份”)股份总数的 25%,不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进行质押,亦不通过托管等方式变相转移所持公司股份的控制权;本人从公司
离职后一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一年后的十二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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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不超过 50%”。
发行人股东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芜湖瑞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上海金涣鞍重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已就其持有的发行人的全部股
份锁定事项出具如下承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
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自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鞍重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企业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鞍重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鞍重股
份回购该股份”。
阮春娟、甘霖自愿出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会要求发行人收购其所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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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2 年 2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鞍重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13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1,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34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1,360 万股,发行价
格为 25.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12]69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鞍重股份”,股票代码“002667”;其中本次公
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1,360 万股股票将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
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2 年 3 月 29 日
3、股票简称:鞍重股份
4、股票代码:002667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798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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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70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
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的相关内容。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
的 340 万股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
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1,36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1 杨永柱 2,040.00 30.01% 2015 年 3 月 29 日
2 温 萍 940.50 13.83% 2015 年 3 月 29 日
3 高永春 200.00 2.94% 2015 年 3 月 29 日
4 梁晓东 20.00 0.29% 2015 年 3 月 29 日
5 张笑男 20.00 0.29% 2015 年 3 月 29 日
6 杨永伟 80.00 1.18% 2015 年 3 月 29 日
7 张宝田 30.00 0.44% 2015 年 3 月 29 日
8 封海霞 4.00 0.06% 2015 年 3 月 29 日
9 李秀艳 10.00 0.15% 2015 年 3 月 29 日
10 杨 琪 480.00 7.06% 2015 年 3 月 29 日
11 王 铁 37.50 0.55% 2015 年 3 月 29 日
12 高庆书 30.00 0.44% 2015 年 3 月 29 日
13 吴 刚 20.00 0.29% 2015 年 3 月 29 日
14 王大明 20.00 0.29% 2015 年 3 月 29 日
15 石运昌 20.00 0.29% 2015 年 3 月 29 日
16 顾宪广 20.00 0.29% 2015 年 3 月 29 日
17 安殿伟 10.00 0.15% 2015 年 3 月 29 日
18 徐文彬 10.00 0.15% 2015 年 3 月 29 日
19 王琦玮 8.00 0.12% 2015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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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
20 500.00 7.36% 2013 年 3 月 29 日
投资基金
芜湖瑞业股权投资基金
21 258.00 3.80% 2013 年 3 月 29 日
(有限合伙)
上海金涣鞍重投资管理
22 40.00 0.59% 2013 年 3 月 29 日
企业(有限合伙)
23 阮春娟 220.00 3.24% 2013 年 3 月 29 日
24 甘 霖 80.00 1.18% 2013 年 3 月 29 日
小计 5,098 7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