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2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度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做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董事会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根据工作具体情况确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2、执业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59
名、注册会计师 304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5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1,455.9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070.2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593.37万元。2021 年度为 7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8,495.43万元,其中本公司(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5 家。
3、项目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夏富彪,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嘉灿,注册会计师,2021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三年复核了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
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夏富彪、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嘉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6、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夏富彪、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嘉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7、审计收费
2021 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 170 万元(含税),2021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含税)。2022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三、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及执业质量进行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议续聘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有关文件的核查后,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聘请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将该项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