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0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1、本次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2021 年 12 月 27 日,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徐咸大、徐团华、徐庆芳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获得了通过,同意子公司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德联”)向其参股公司上海泰好汽车电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好”)提供总计人民币 1,650 万元的财务借款展期,展期一年,除此之外,原借款协议的其余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和 2021 年 1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
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和《关于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因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经审议,《关于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未获通过。
鉴于本次拟提供财务资助系前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展期,因此,长春德联向上
海泰好提供的财务资助1,650万元到期后不再续期且应予收回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
2、长春德联对上海泰好尚在履行的财务资助情况
长春德联对上海泰好尚在履行的财务资助情况见下表:
本金金额 利率
序号 (万元) 期限 (单利%/ 决议程序 状态
年)
1 1,650 实际借款发放 4.75 第四届董事会第 部 分 已
日起 12 个月 二十次会议 逾期
2021 年 8 月 10 第五届董事会第 未到期
2 950 日至 2022 年 8 4.75 二次会议;2021 年
月 9 日 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2021年10 月18 第五届董事会第 未到期
3 600 日至 2022 年 10 4.75 二次会议;2021 年
月 17 日 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借款期限自借 第五届董事会第 未到期
4 2,000 款发放日起 12 10 四次会议;2021 年
个月 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
二、财务资助对象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泰好汽车电子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69397069Y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4 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金亮路 83 号 1 幢 2 层
法定代表人:吴银虎
注册资本:625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电子产品的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俄延华 23%
2 吴银虎 23%
3 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 20%
4 祁枫 19%
5 金晓干 12%
6 张骏俊 2%
7 张圣剑 1%
共计 100%
实际控制人:吴银虎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1,563,014.52 43,268,615.68
总负债 16,403,853.20 49,352,332.22
净资产 5,159,161.32 -6,083,716.54
2020 年 2021 年(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88,547.64 1,178,214.38
利润总额 -7,051,743.99 -11,242,877.86
净利润 -7,051,743.99 -11,242,877.86
三、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经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长
春德联向上海泰好提供 1,650 万元财务借款,并将视上海泰好实际资金需求分次发放借款,借款利息按年利率 4.75%单利计算,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放日起 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长春德联对上海泰好的上述财务资助中的第一期借款已于
2022 年 2 月 3 日到期,上海泰好已还本金 0 元,已还利息 0 元,未还本金800 万
元,未还利息 38万元,尚未偿还本息共计 838 万元。
四、财务资助逾期的原因
1、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修改,公司不向上海泰好提供借款展期:
①公司拟就于 2021 年向上海泰好提供的共计 1,650 万元借款实施展期,该
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②2022 年 1 月 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于发布了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其中 6.3.12 新增了上市公司向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的要求:“上市公司不得为本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根据该规则,如公司向上海泰好提供财务资助(包括其展期)的,上海泰好的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财务资助,即上海泰好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向上海泰好提供合计 6,600 万元借款。经与上海泰好其他股东协商,上海泰好的其他股东确认无法按出资比例向上海泰好提供相应金额的财务资助,因此公司不再满足向上海泰好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在此前提下,公司通知上海泰好于 2021 年向其提供的合计 1,650 万元借款不再续期,应于到期后归还。
③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亦表决不通过。
2、上海泰好的主营产品 TPMS(胎压监测系统)产品在 2021 年底才取得德
国大众颁发的 BMG 工程认可并开始小批量生产,2022 年 1 月起正式批量生产并
供货,上海泰好短期内无法取得足额的经营现金流或筹集还款资金;且基于无法取得长春德联借款展期,上海泰好将另行筹措资金满足其生产及经营需要,因而无法及时偿还归还长春德联到期的财务资助款项。
综合上述两方面原因,最终导致长春德联对其参股公司上海泰好提供的本次财务资助逾期。
五、公司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与上海泰好进一步加强业务沟通,在此前协助其实现新产品国产
化的基础上,帮助其开拓国内汽车市场,逐步提升营收水平,改善日常经营及现金流状况,尽早实现扭亏为盈。
2、公司管理层将持续关注上海泰好的经营情况,做好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公司委派至上海泰好的董事席位,积极参与上海泰好重大事项的决策,同时利用长春德联委派的财务人员持续控制管理上海泰好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掌握其资金用途,确保控制资金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修改前向上海泰好提供的、截至目前尚未到期的借款,公司将进一步督促上海泰好及时筹措还款资金,避免其他财务资助款项出现逾期。
六、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泰好逾期未归还的本息合计 838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26%,预计该财务资助逾期事项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共 5,200 万元,资助对象均为上海泰好。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