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9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3 月 20 日,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一、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 号文核准,公司 2015 年 2 月
非公开发行(A 股)57,164,634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6.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3,7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105.7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9,644.2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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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普通 合伙 )审 验 确认, 并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 出具 了广会 验字
[2015]G1404523002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银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19 年 06 月 30 日,本项目计划投资金额 72,738.38 万元(含利息收入
及手续费支出),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 20,677.41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55,957.79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
公司计划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其中: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售后市场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48,000 万元;上海德联车护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汽车售后市场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财务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且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该等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自身名义进行,涉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必须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3、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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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承诺在购买理财产品之前通知保荐代表人,以确保公司操作合法合规。
二、投资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针对该事项发表意见为:“公司和子公司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对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意见为:“公司和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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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对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德联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