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13-025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2013年5月13日,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
与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碧辟”或“甲方”)签署了《汽油清
净剂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金额预计1582万元。根据《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合同交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1、合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22号主楼7楼A1室
注册资本:壹拾柒亿肆仟零陆拾壹万伍仟玖佰壹拾玖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瑞林
主营业务:(一)建设、经营、管理加油(加气)站;(二)零售供应石油
制品(气体、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润滑油、石蜡及润滑脂);(三)对
加油站运营提供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服务;(四)在加油站内经营便利店、汽车
美容、地磅服务、快餐经营、彩票代理销售、物业出租管理及其他附属设施与服
务。
2、合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合同交易对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及占公
司同类业务的比重。
公司于2012年8月与甲方签订了《汽油清净剂采购合同》,交易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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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4692万元。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重为10.4%。
4、合同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简要分析:
甲方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
力等方面的风险。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时间:2013年5月13日;
2、合同标的:汽油清净剂
3、合同金额:预估1582万元
4、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5、生效条件:由双方(法定)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结算方式:结算单位为人民币,双方按订单结算,以甲方实际收到并验
收合格的产品数量为准。
7、违约责任:
乙方承诺具备合法权利出售本合同约定产品,不会因本合同导致甲方遭受第
三方的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甲方的第三方索赔、行政处罚及其他赔偿要
求等)。乙方应当负责处理该等事宜,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规格供货,若因乙方供货之产品不符合本
合同约定、与双方确认的材料和规格存在差异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
除本合同或者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肆万元的违约
金。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即告解除,除支付违约
金外,乙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产品批
次的货款退还甲方,并在退款后10日内将已送交给甲方的货品从甲方或者甲方油
站处搬离及召回已售出产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要求合同继续履行的,
乙方应当支付人民币肆万元的违约金,并由甲方在到期货款中直接扣除。
乙方部分或全部产品逾期交货,甲方有权每日按逾期交付货物总金额的1‰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达10个工作日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并收取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数额为截止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所发出的订单总金额的
20%。
若甲方延迟付款的,则乙方有权每日按照到期应付而未支付的货款的1‰ 向
甲方收取违约金。若甲方逾期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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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收取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数额为截止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所发出的订单总金额的
20%。
如因甲方使用本合同产品造成环境污染或对人身造成伤害等问题,政府或有
关检测部门禁止或限制使用本合同产品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并且甲方不就此
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使用本合同产品而引发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乙
方应承担责任。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资金充足,人员、技术、产能均能满足生产需要,具备履行本合同
的能力。
2、合同金额1582万元,约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19%,本项
目的履行对本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影响,有助于提高公司在零售
市场的市场份额。
3、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
4、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亦不会因履行本合
同而对合同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为框架性协议,产品的实际采购数量以甲方的订单为准。甲方保留可因
项目发展需要对采购数量进行增减的权利。实际执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情况说明
1、备查文件:《汽油清净剂采购合同》。
2、公司承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