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4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期:2024 年 4 月 18 日
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698.00 万份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向 151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698.00 万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并经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
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授予权益形式: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权益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698.00 万份,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663.25 万股(截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的 1.72%。本次授予
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4、行权价格: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0.79 元/份。
5、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51 人,包括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
三期行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3 年为业绩基数,对每个考核年度定比业绩基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或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2)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2)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8%。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行权期 (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2)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4%。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净利润”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合并报表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公司制定的《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人力资源中心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
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其中 A/B/C 为考核合格档,D为考核不合格档,激励对象需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方可行权。各考评结果对应标准系数如下:
考评结果 S≥90 90>S≥80 80>S≥60 S<60
评价标准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档的前提下,才能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申请行权当期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若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 C(合格)及以上,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 D(不合格),则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由公司注销。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 年 3 月 12 日至 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3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
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5、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并确定 2024 年 4 月 18 日
为授予日,以 10.79 元/股的价格向 1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698.00 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
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均无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 1 名激励对
象因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不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撤回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 2 万份。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
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153 人调整至 151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700.00 万份调整为
698.00 万份。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四、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