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9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 年 5 月 25 日,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在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激励对象暂停自主行权。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
的总股本 404,907,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88 尹兴满
2 01*****385 叶小青
3 01*****781 尹强
4 01*****988 尹巍
5 08*****851 上栗县创鼎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六、其他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 28 号
咨询部门: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陈世海
电子邮箱:xinzhi@chinaxinzhi.com
咨询电话:0576-88931163 传真:0576-8893116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