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2-042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6 月 1
日、6 月 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2022 年 5 月 30 日上午,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在深圳签
署数字化变革顶层规划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新能源行业产品开发、营销、供应、生产制造、质量管理、智慧园区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同规划公司未来工厂和智慧园区,形成数字化生产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次合作聚焦新能源,对标华为及业界优秀实践,将对公司各业务领域进行全面诊断,优化流程架构,规划公司面向未来的数字化变革蓝图;同时,将会专题设计智能制造和智慧园区场景,以实现生产设备、产线、车间及工厂智能化、柔性化和敏捷化生产,园区愉悦畅行,为公司打造未来工厂提供优质土壤。敬请投资者立足于了解公司业务和产品,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
司股票。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质押事项处于有续推进中,具体进展请留意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