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2-024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期:2022 年 3 月 16 日
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597.50 万份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3 月
16 日,向 124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597.50 万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并经过 2022 年 2 月 14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 3 月 16 日,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权益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597.5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388.00 万股的 1.4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4、行权价格: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1.51 元。
5、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24 人,包括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
分三期行权,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50%
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30%
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20%
票期权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1 年为业绩基数,对每个考核年度定比业绩基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行权批次及行权比例的安排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注:上述“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公司制定的《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人力资源中心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其中 A/B/C 为考核合格档,D 为考核不合格档,激励对象需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方可行权。各考评结果对应标准系数如下:
考评结果 S≥90 90>S≥80 80>S≥60 S<60
评价标准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档的前提下,才能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申请行权当期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若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 C(合格)及以上,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 D(不合格),则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由公司注销。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本激励计划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5、2022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以及法律顾问对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
二、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
明
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均无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鉴于激励对象潘林顺因离职不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撤回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 3 万份。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总人数由 125 人调整至 124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600.50 万份调整为 597.50
万份。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四、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 1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97.50万份股票期权。
五、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2 年 3 月 16 日
2、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及数量: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拟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徐正辉 董事、总经理 20 3.35% 0.05%
李海强 董事、副总经理 16 2.68% 0.04%
陈世海 副总经理、董事会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