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0-044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于2020年10月29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李海强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李海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李海强先生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截止本公告日,李海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李海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李海强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补选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
李海强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监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补选周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期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决议。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周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2006年8月至2007年3月于浙江旭日机械有限公司任职;2007年3月至今先后任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信质电机有限公司、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副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项目开发部部长、营销中心副总监等职。周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3条规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