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8-039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秦祥秋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秦祥秋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12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员
本次拟增持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增持人员 职务 拟增持股数
秦祥秋 董事、总经理 不低于100万股,不超过300万股
二、增持计划有关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价格不设限制,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12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6、增持人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短线交易、不会在敏感期买卖股份,将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