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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邦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普邦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 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
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长涂善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其余董事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涂善忠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2023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魏杰城、谢纯、肖健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末公司总资产 552,642.62 万元,较年初下降 2.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301,474.45万元,同比上升0.34%;实现营业收入183,058.1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2.85 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105.5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报告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报告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
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长远发展战
略及短期经营发展状况,为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及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抵御相关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本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公司内审部以及审计机构对 2023 年度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总结以及评价。本报告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和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
析,计提减值准备后,2023 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和 2023 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
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对公司会计政策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魏杰城、谢纯、肖健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董事会依据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周五)下午 15:00 在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6
号广州维多利酒店五楼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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