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蓝环保”或“标的公司”)100%股权
(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首次挂牌价格为 239,032,900.00 元,以 2022 年 7 月 31 日
为基准日深蓝环保 100%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 23,903.29 万元。
2、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存在交易成功与否的风险,且最终交易对手方、交易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经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挂牌转让底价参考《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2〕第 0294 号)中深蓝环保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3,903.29 万元。
公司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深蓝环保
100%股权进行审计、评估,根据《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31 日合并审计
报告》(中喜财审 2022S01604 号),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深蓝环保经审计归属母公司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23,228,033.92 元;根据《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
〔2022〕第 0294 号),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深蓝环保经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
日 2022 年 7 月 31 日为 23,903.29 万元。根据账面值和评估值孰高原则,深蓝环保首次挂牌
转让价款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的评估价值 23,903.29 万元人民币。有关本次挂牌转让的具体信息,可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csuaee.com.cn/)进行查
询。
由于本次转让方式为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
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拟公开挂牌转让深蓝环保 100%股权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此次挂牌的具体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交易涉及公开挂牌,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若挂牌转让导致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尚未确定受让方,交易对方的情况将以最终摘牌的受让方为准,公司将根据该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三、拟挂牌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字: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43614986T
法定代表人:杨锦钰
成立日期:2002 年 10 月 23 日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三路 8 号新希望国际 1 栋 1 单元 24 层(1-8 号)
工业园区内生产),环保工程的承包、施工、安装,环保工程工艺设计;市政公用工程的承包、设计施工、安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的承包、施工、安装;批发零售:给排水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机电设备;提供与环保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运营管理;环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运营(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废弃物资源化与新能源技术研发与应用,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网络系统工程。机电工程施工和设计;环境工程设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处理,危险废物治理,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石油技术咨询服务;工业固废、含金属固废、废矿物油和含油污泥的处理及利用(仅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化工设备和石油设备的销售、安装及制造(仅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制造(仅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资产总额(元):732,265,861.5
2、负债总额(元):442,789,796.22
3、应收款项(元):476,417,979.10
4、净资产(元):289,476,065.28
5、营业收入(元):167,249,557.15
6、营业利润(元):-206,746,828.3
7、净利润(元):-236,021,259.41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3,527,233.49
(三)标的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1、资产总额(元):656,023,551.44
2、负债总额(元):434,543,741.36
3、应收款项(元):427,256,713.28
4、净资产(元):221,479,810.08
5、营业收入(元):21,029,363.29
6、营业利润(元):-67,278,201.72
7、净利润(元):-67,996,255.20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8,328,541.78
(四)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1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99.9% 29,970 万元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2 西藏善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0.1% 30 万元
(五)资产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西藏善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蓝环保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该持有的股权亦不存在重大争议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深蓝环保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若本次挂牌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深蓝环保股权,深蓝环保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核算,如存在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经公司查询,截至本公告日,深蓝环保不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审计和评估情况
1、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蓝
环保包括 2022 年 7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 1 至 7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喜财审
2022S01604 号《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31 日合并审计报告》,具体为: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蓝环保)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7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 1 至 7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深蓝环保 2022 年 7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 1 至 7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深蓝环保于2019年3月开始租用石棉县金瑞化工有限公司12500KVA矿热炉用于研发,后使用过程中炉体被烧穿,双方未能就赔偿金额及租赁违约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本期原用于
研发的 402 万元存货被对方扣留;深蓝环保于 2021 年将采购的硅尾渣、转炉渣共 81,770.59
吨,价值 1,737 万元暂存于石棉蓝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棉蓝翔)仓库,双方未就仓储费签订书面合同,2022 年石棉蓝翔发函要求深蓝环保支付仓储费,截至审计报告日双方未就仓储费达成一致意见,上述存货共计 2,139 万元,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深蓝环保存货、管理费用的影响;
2.深蓝环保投资 380 万元持有沙雅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9%股权,投资 550 万元持有
四川家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7.5%股权,截至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经沙雅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家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确认的财务数据,无法确认账面投资价值是否准确、公允,也无法确认对本期损益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深蓝环保,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该非标准审计意见对本次交易未产生重大影响。
2、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2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深蓝环保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2〕第 0294 号),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委托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以 2022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
评估;本次系为委托人进行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基准日:2022 年 7 月 31 日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对象是广州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