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1 日下午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1 年 4 月 1 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6 号广州维多利酒店五楼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涂善忠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636,267,0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42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35,804,3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40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62,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5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 的股东 及股东 授权委 托代表 人外( 以下简 称“中 小股东 ”) 合计 10 人,代表股份2,298,1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835,4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62,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58%。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补选肖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635,843,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4%;反对42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6%;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4,5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682%;反对
4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318%;弃权 0 股。
(二)《关于补选涂文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 225,213,0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3%;反对 42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4,5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682%;反对
42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318%;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涂善忠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肖敏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