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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邦园林: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14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5-088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园林”或“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要说明
    1、2013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将激励计划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司于2013年9月3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2、2013年9月24日,公司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2013年9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份额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196名调整为195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67万份变更为1,260万份。
    4、2013年9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5、2014年2月2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普邦JLC1,期权代码:037642,授予数量:1,260万份,行权价格:14.68元,授予人数:195人。
    6、2014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14.68元/股调整为14.57元/股。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7、2014年9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取消授予预留的133万份股票期权。
    8、2014年9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195名调整为189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60万份变更为1,221万份。
    9、2014年9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经符合行权条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89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的数量为244.20万份。第一个行权期到期后,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76.80万份。
    10、2015年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189名调整为187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21万份变更为1,213万份。第一个行权期到期后,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68.80万份。
    11、2015年6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14.57元/股调整为5.82元/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从12,130,000份调整为30,261,342份,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第一个行权期到期后,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209,073份。
    12、2015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187名调整为186名,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从30,261,342份调整为30,161,552份,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第一个行权期到期后,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109,283份。
    13、2015年9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经符合行权条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86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第二个行权期内可行权的数量为9,040,981份。
    14、2015年10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对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尚未行权的49,896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从30,161,552份调整为30,111,656份,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
    1、调整事由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激励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15年9月24日结束,根据规定对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尚未行权的49,896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议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及所涉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从30,161,552份调整为30,111,656份。
    三、调整后的股票期权具体数量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后将向激励对象授予30,111,656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605,886,831股的1.8751%。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普邦园林股票的权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
    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激励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我们同意按规定取消在行权期内尚未行权的49,896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总数从30,161,552份调整为30,111,656份。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及所涉股票期权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已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
行核查,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的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公司章程》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