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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璟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峰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星期四)在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民企总部 35
号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通过邮件的方
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6 人)。

    会议由董事长李璟瑜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召开情况、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以及 2026 年董事会工作重点等事项进行了讨论表决,全体与会董事一致认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会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出具了《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会上听取了《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及《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5 亿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7,500 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14%,现金分红总额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
  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应当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的股本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 2025 年度关联交易
确认>的议案》

  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的报告》经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公司
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除关联董事李璟瑜、陈双印、彭海波回避表决外,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璟瑜、陈双印、彭
海波回避表决。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估和监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原则进行独立审计工作,严格遵守行业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按计划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客观、完整、清晰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的评估,以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达成肯定意见的《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执业质量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与判断,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要求。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公司依规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配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及监督,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管理运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对外融资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司经营管理中行使具体如下融资职权:1、在授权期限内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累计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开立信用证、保函、向金融机构贷款等。2、融资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3、融资授权单笔金额:具体单笔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由公司总经理在上述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全体与会董事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峰璟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的李璟瑜先生、陈双印先生、鲍丽娜女士、温婷婷女士和王立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职工代表董事另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股东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全体与会董事同意提名胡斌先生、郭庆先生和魏紫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本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二)审议《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拟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能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管理及监督职能。

  投保方案如下:1、投保人: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3、保费及赔偿限额:提供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保险
赔偿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任一赔偿请求及总累计赔偿责任);4、保险期限:12 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在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