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龚斌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京威股份”)于2020年10月14日收到股东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尔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龚斌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0月14日,福尔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龚斌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福尔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龚斌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共计减持4,1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其中福尔达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股份3,953万股,龚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200万股。本次减持后福尔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800万股,龚斌持有公司股份3,901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7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3%,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2、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收到福尔达投资发来的《股份减持告知函》,股东福尔达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6,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3%),计划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即2020年11月5日-2021年5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股东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福尔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龚斌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2020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股东福尔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龚斌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的告知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福尔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龚斌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4,1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2020.5.19 4.09 100 0.07
2020.5.20 4.50 100 0.07
2020.5.21 4.67 45 0.03
2020.7.10 3.99 53.0676 0.04
2020.7.13 4.04 51.9324 0.03
集中竞价 2020.7.14 4.13 265 0.18
2020.8.17 4.59 100 0.07
福尔达投 2020.8.19 5.40 81 0.05
资 2020.10.9 4.156 22 0.01
2020.10.12 4.301 400 0.27
2020.10.13 4.305 450 0.30
2020.4.28 3.07 1,500 1
大宗交易 2020.6.30 2.95 271 0.18
2020.7.28 3.29 304 0.20
2020.7.29 3.33 210 0.14
小计: — — 3,953 2.64
集中竞价 2020.5.20 4.50 100 0.07
龚斌 2020.8.19 5.345 100 0.07
小计: — — 200 0.13
合计: — — 4,153 2.77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 占总股本
(万股) 例(%) 股) 比例(%)
持有股份(万股) 10,753 7.17 6,800 4.53
福尔达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753 7.17 6,800 4.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持有股份(万股) 4,101 2.73 3,901 2.60
龚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01 2.73 3,901 2.6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14,854 9.90 10,701 7.13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减持后,福尔达投资及一致行动人龚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7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13%,仍为持股比例达到5%以上的大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福尔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龚斌上述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并在减持过程中披露了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
3、福尔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龚斌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未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目前也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股东未来减持计划
2020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股东福尔达投资发来的《股份减持告知函》,福尔达投资计划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即2020年11月5日-2021年5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14日,股东福尔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 持股总数占公司总股本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 比例(%) (万股)
福尔达投资 6,800 4.53 6,800
注:福尔达投资及一致行动人龚斌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7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13%,仍为持股比例达到5%以上的大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归还借款;
2、减持股份来源:2014年公司非公开定向增发获得的股票;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减持事项的承诺及相关事宜
股东福尔达投资在参与认购2014年公司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时承诺:因本次发行而获得的京威股份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京威股份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以上承诺均已经全部履行。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福尔达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应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