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4-088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2024年半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726,520.2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8,420,956.2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153,870,113.61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32,744,841.12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2,744,841.12元。
2、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2023 年末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及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以未来实施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剩余17,985,3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以现有总股本343,834,842股扣减回购专户17,985,300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169,908.4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3.44%,未超过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范围。
如在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该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同时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稳定性、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