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4-089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阿克苏兴疆牧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疆牧歌”),财务资助方式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 年内有效,根据其资金需求陆续支付,有效期内,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年利率 4.2%。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兴疆牧歌的其他部分股东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关联交易程序予以审议,关联董事段菊香女士、陈晖女士、陈灿女士、陈宏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公司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兴疆牧歌日常经营管理和企业运营资金周转的需要,决定向兴疆牧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 1 年内有效,根据其资金需求陆续支付,有效期内,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年利率 4.2%。公司本次向兴疆牧歌提供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兴疆牧歌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财务资助由公司全额提供,兴疆牧歌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及参与兴疆牧歌实际经营的股东将按照持股比例对本次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公司持有兴疆牧歌 53%的股权,兴疆牧歌其他股东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高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克忠先生、股东陈源芝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关联交易程序予以审议。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独立董事第
二次专门会议、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阿克苏兴疆牧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 年 6 月 20 日
3、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解放北路 18 号博林酒店 9 楼
4、注册资本:16,4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陈克忠
6、经营范围: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生猪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水果种植;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8,692.00 53.00%
2 杨炳全 2,800.00 17.07%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高原企业管理合伙企
3 1,458.00 8.89%
业
4 殷 明 800.00 4.88%
5 庄轲敏 516.20 3.15%
6 杨东伦 525.00 3.20%
7 陈源芝 400.00 2.44%
8 胡 岚 400.00 2.44%
9 许辉君 213.80 1.30%
10 黎 华 187.50 1.14%
11 龚学文 100.00 0.61%
12 孙权兴 100.00 0.61%
13 孟 琦 87.50 0.53%
14 段建军 70.00 0.43%
15 魏玉君 50.00 0.30%
8、被资助方其他股东情况: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高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高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GW59Q30
法定代表人:陈克忠
注册资本:2,187 万元
成立日期:2019-11-29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1873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高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克忠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核实,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高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源芝
陈源芝女士,中国国籍,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家族成员,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核实,陈源芝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除上述关联股东外,兴疆牧歌的其他股东(自然人股东 13 人)均不属于公司关联人,且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兴疆牧歌的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前述关联股东及参与兴疆牧歌实际经营的股东将按照持股比例对本次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他少数股东因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参与兴疆牧歌实际经营决策,公司未要求上述其他少数股东提供担保。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3,321.85 170,764.03
负债总额 93,587.32 91,096.31
净资产 79,734.53 79,667.72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9,194.92 45,484.72
净利润 -27,810.01 -66.81
10、公司 2023 年度未向兴疆牧歌提供过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况。
11、经查询核实,兴疆牧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出资方: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受助方:阿克苏兴疆牧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方式:现金借款
3、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4、利率:4.2%,(参照兴疆牧歌银行贷款利率水平),从资金实际到账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期限:总期限不超过 1 年,根据其资金需求陆续支付。
6、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兴疆牧歌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7、担保措施:兴疆牧歌其他股东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及参与兴疆牧歌实际经营的股东将按照持股比例对本次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财务资助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兴疆牧歌为公司直接持股 53%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为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兴疆牧歌其他股东虽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关联股东及参与兴疆牧歌实际经营的股东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且兴疆牧歌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资产质量较高、经营情况及行业前景良好、信
证公司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兴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