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5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聘任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陈克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瑶先生、杨波先生、张晓先生、张博栋先生、谭宇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锐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陈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文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公司证券事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三)聘任审计部负责人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肖建新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并对审计委员会负责,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二、其他说明
1、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陈燕女士、刘文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
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1-89935187
传真号码:0731-89935152
邮箱:kemen@kemen.net.cn
邮编:410116
三、备查文件
1、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
附件:
1、陈宏先生简历
陈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
任青岛中集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员,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设备部负责
人、总经理助理,2010 年至 2016 年 4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任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宏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 392.67 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克明先生为父子关系,与董事段菊香女士为母子关系,与董事陈晖女士为姐弟关系。陈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经查询,陈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瑶先生简历
张瑶,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
岳阳市城陵矶粮库面粉厂品质管理工程师,克明有限质量科技部经理、副总经理,2007 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瑶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 25.40 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张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经查询,张瑶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杨波先生简历
杨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2 年 8
月至 2004 年 8 月,在广州海昌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任区域经理、大客户经理。2005
年 3 月至 2008 年 9 月,供职于远大空调有限公司,任客户经理、外联专员。2008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曾任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部经理、长沙基建项目部经理、苏州办事处经理、市场副总监、投资总监。2017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五谷道场总经理。
杨波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 30.00 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杨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经查询,杨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张晓先生简历
张晓,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 年 9 月出生。曾任新乡长远实
业绿色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主任;2004-2013 年任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北京办事处主任,2014-2017 年 6 月任克明食品营销(上海)有限公司渠道副总监、KA 副总监。2017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晓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 32.03 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张晓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经查询,张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张博栋先生简历
张博栋,男,1969 年 2 月出生,台湾人,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哲学博士,美
国西密歇根大学政治科学硕士,曾任康师傅控股方便面事业 HR 总监,联新国际医疗集团总执行长室副主任,德翔航运(国际运输服务业)人力资源部兼管理部经理,Career 就业情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2018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博栋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票 10.00 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张博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经查询,张博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谭宇红女士简历
谭宇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9-2000
年,任职新华社驻湘记者站,2000-2004 年,任深圳市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事主管,2004-2014 年任益海嘉里营销有限公司培训部总监,2014-2016 年任中集集
团中集学院学习发展总监,2019 年 5 月 31 日-2021 年 9 月 10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谭宇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谭宇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