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661 深市 克明食品


首页 公告 克明食品:关于向关联方购买房产的公告

克明食品:关于向关联方购买房产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0

克明食品:关于向关联方购买房产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1-09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购买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进一步优化员工住宿环境,拟购买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宏先生位于上海市青
浦区赵巷镇沪青平公路 2799 弄 56 号 405 室、406 室,用作本公司员工公寓,上
述交易金额为 481.59 万元人民币。

    陈宏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陈宏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购买房产的议案》,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陈克明、陈克忠、段菊香、陈晖、陈宏已回避表决,6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4 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并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陈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 年 7 月出生,现任公司董事、
总经理。另外,经查询,陈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陈宏先生是公司的董事、总经理,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26,698 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 1.17%,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克明先生为父子关系,与董事段菊香女士为母子关系,与董事陈晖女士为姐弟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购买的房产位于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沪青平公路 2799 弄 56 号 405
室、406 室,建筑面积 188.71 平方米,本次交易的房产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资产评估情况:根据湖南英才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上述两套房产的评估值合计 481.59 万元。

    3、本次购买的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符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湖南英才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是咨询报告,陈宏先生拟出售的位
于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沪青平公路 2799 弄 56 号 405 室、406 室评估值为 481.59
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以资产估价机构确定的估价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卖方(甲方):陈宏


    买方(乙方):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沪青平公路 2799 弄 56 号 405 室、406
室。

    3、合同价款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 481.59 万元,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税
费由双方按规定承担。

    4、付款方式: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天内向甲方全额交付房款。

    5、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共同到房管局
立契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房产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员工提供宿舍便利,有利于稳定公司员工体系,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本次购买房产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且本次交易定价以资产估价机构确定的估价为基础, 经交易双方公平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陈宏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 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本次向关联方购买房产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员工提供宿舍便利,进一步优化员工住宿环境,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关联交易的定价以资产估价机构确定的估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向关联方购买房产的议案》。

    九、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宏先生位于上海市青浦区
赵巷镇沪青平公路 2799 弄 56 号 405 室、406 室,用作本公司员工公寓,是满足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员工住宿环境,其交易定价以资产估价机构确定的估价为基础,价格公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仍需交易双方根据相关不动产权交易过户的规定,签署合同文本、交割款项并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房地产市场价值咨询报告;

    5、房屋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