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1-031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济南产发融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融盛”)与济南市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投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与产发融盛、能投公司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济南产发融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济南市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签订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8 日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面值、发行数量
1、股票面值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2,298,312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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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0%。其中,拟向产发融盛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4,865,541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20%;拟向实际控制人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能投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7,432,771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1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三)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方式、支付方式及限售期
1、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2,298,312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0%。其中,产发融盛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4,865,541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20%;能投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7,432,771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10%。认购人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若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
2、认购价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2 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孰高为准。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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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购方式
认购人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4、支付方式
若本协议生效后,认购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认购发行人股票。
认购人在协议生效条件均获得满足后且收到发行人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时,按缴款通知要求(包括缴款时间及其他事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本协议所述之价款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内,验资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储存账户。
在认购人支付认股款后,发行人应尽快将认购人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认购人成为认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5、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认购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锁定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认购人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同日解除限售。认购人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其减持除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之外,尚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认购人应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发行人将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成立,在下列条件全部具备后生效并实施:
1、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的表决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有权国资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有效批准;
4、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且核发了核准发行批文。
5、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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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协议的修改和终止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日,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对本协议实质性条款的修改需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2、下列情况发生之一,本协议终止: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可履行,经各方书面确认后本协议终止;
(2)本协议第五条规定之各项生效条件未能全部成就,则本协议可自动终止;
(3)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对方签署本协议的目的根本不能实现,守约方以书面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时。
(4)如本协议终止,各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将自动失效;但如因其保证、声明或承诺有虚假不实情形并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认购事宜如遇以下情形,则本协议终止,不构成任何一方违约: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可履行,经各方书面确认后本协议终止;
2、因本协议第五条规定之各项生效条件未能全部成就而使本协议自动终止;
3、发行人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材料或终止发行。
除因约定的如上情形外,认购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得所有发行核准、本协议生效后拒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认购义务,应当向发行人支付其应认购总金额的 5%的违约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与产发融盛、能投公司分别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