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2 月 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1 年 2 月 2 日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 1061 号)5 楼公
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永德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5,735,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982%。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5,701,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8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3,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6 人,代表股份48,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14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33,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24%。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和表决方式如下:
1.1 选举王浩涛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702,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01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448%。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王浩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张欣女士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70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68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张欣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3 选举余冠敏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70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427%。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余冠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4 选举楚长征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70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427%。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楚长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5 选举秦利红女士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70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68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秦利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高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70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427%。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高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李巍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70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427%。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李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孟军丽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70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68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孟军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4 选举施伟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95,702,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427%。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施伟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石颖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0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46%;
反对 3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5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29.6680%;反对
3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70.3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01,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46%;
反对 3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54%;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29.6680%;反对
3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70.3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注:以上比例均保留 4 位小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侯秀如、沈琦雨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