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1次定期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3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顾永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04,791.4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85,055.82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5,207.6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740.79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1,306.50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根据年度业绩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2017年度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薪酬总额为人民350.46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本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2018年税前标准津贴为人民币7万元/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总额预计为人民币310万元,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其实际支付金额可能会有差异。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8]004744号)确认,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6.5万元,期间提取盈余公积314.89万元,且本期子公司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因资本公积不足冲减,调减未分配利润502.2万元,因此导致报告期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仅为489.41万元。
鉴于2017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仅为489.41万元,且公司预计
2018年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拟2017年度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方正达2017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定向回购方笑求、蓝顺明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定向回购方笑求、蓝顺明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序号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五)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为:
公司对股利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时,以及因公 (五)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
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 序:
化而需要调整分红政策的,首先应经独立董 公司对股利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时,以
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 及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
第八章,第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如果公司有外部监事, 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分红
3 一百五十五 外部监事应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和监事会 政策的,首先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发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定 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
条
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如果调整分红政策,调 会和监事会审议(如果公司有外部监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 事,外部监事应发表明确意见);董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大会审议批准,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的,应该征询监事会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 原因;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 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见;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分红议案时, 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台。 题。如果调整分红政策,调整后的利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股 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
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
过;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案的,应该征询监事会的意见,并在
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 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
经过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分红议案
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平台。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