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凯文教育 公告编号:2021-048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以传真、邮件、专人
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5:0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王慰卿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由于临近前次董事会批准的投资期限(2021 年 7 月 20 日),为了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 46,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7,000 万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变,仍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同时将投资期限延长,延长后的投资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投资有效期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公告》。
二、《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收到内部审计负责人贾钘涵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调整,贾钘涵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贾钘涵女士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目前,贾钘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并提名杨小云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小云女士简历如下:
杨小云,女,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和注
册税务师。历任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政泉置业有限公司总账、北京中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亚胜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北京文华学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截至目前,杨小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杨小云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董琪先生回避表决。
为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健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针对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规定。
方案适用对象包含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适用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薪酬标准为: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与企业经营业绩、管理指标相结合,将根据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本人绩效进行考核,于考核后发放;3、薪酬均含税,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前期桥梁钢结构项目履约保函支付和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景明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于2017年将桥梁钢结构业务下沉至江苏新中泰桥梁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泰”),并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的方式将新中泰100%股权出售给天津中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建材”)。出售事项完成后,与桥梁钢结构业务相关的权利义务由新中泰承担。近期,由于原涉及境外的印度桥项目出现履约保函纠纷,公司须按约定履约,通过保证金扣除等方式向南京银行垫付了保函本金和利息共计人民币51,190,919.23元。同时按照前期约定,上述相关事项造成的损失最终均由新中泰承担,公司第一时间发函要求新中泰按照协议约定于2021年6月25日前向公司偿付上述款项。截至目前,新中泰未如期偿付。就该笔款项偿还事宜,新中泰于2021年6月25日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承诺最晚不迟于2021年11月30日向公司返还51,190,919.23元和相应的资金成本费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披露的《关于前期桥梁钢结构项目履约保函支付和进展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