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凯文教育 公告编号:2021-044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变更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0)。
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近日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3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九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9,713,397 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4.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71,644,367.81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61,006,964.4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3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9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和主要内容
1、监管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丙方: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北京银行股 截至 2021 年 4 月
1 份有限公司 20000025627700034536263 22 日,专户余额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中关村科技 为 1592.530114 青少年高品质素质
园区支行 万元。 教育平台项目募集
中国民生银 截至 2021 年 4 月 资 金 的 存 储 和 使
2 行股份有限 632062393 22 日,专户余额 用,不得用作其他
公司北京和 为 13040.777121 用途。
平里支行 万元。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绍林、高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