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4-015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 续 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2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54,909.97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2,181.74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3,046.25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9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以上处理均不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晶静,2018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1 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4 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泽斌,201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1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19 年、2020 年及 2023
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俊,201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为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关于 2024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的资质进行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机构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要求。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续聘其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北京大华国际营业执业证照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