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18-036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04,880,3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0.72元(含税),共计43,551,383.04元。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867,964,393.24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自披露日至实施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且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完全一致。
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两个月。
公司目前不存在回购账户。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4,880,3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2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现金0.64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事项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2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4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4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4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持股数量
序号 证券账户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 (股) 备注
1 01*****877 敖小强 380,260,000 董事
2 01*****214 王凌秋 7,800,000 董事
3 01*****290 郜武 7,474,920 董事
融通基金-工商银行-融 敖小强先生
通-融丰1号特定多个客 控制的资管
4 08******71 户资产管理计划 4,934,897 计划
5 01*****671 周家秋 2,180,000 监事
合计 402,649,817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4月19日至登记日:2018年4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43,551,383.04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为0股,送红股0股。本次除权除息后的公司总股本为604,880,320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80735666
传真电话:010-80735777
咨询联系人:魏鹏娜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