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18-015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迪龙”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6年7月22日完成购买,购买均价为16.804元/股,购买数量为2,180,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该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自该公告日(2016年7月22日)起12个月,即2016年7月22日至2017年7月22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号:2016-045)。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情况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即2016年7月22日至2017年7月22日;存续期为24个月,即2016年7月22日至2018年7月22日。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均处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因持有人离职、退休离岗、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且合并持有份额达到员工持股计划总额10%以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解锁后及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的处置办法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方根据管委会的书面授权出售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
2、当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当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展期的,由管委会或管委会授权管理方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存续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并归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敖小强先生的无息借款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