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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摩登: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2


                                        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4-129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3 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述决定,公司被原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占用的 24,193.38万元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八章、第九章第四节的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24,193.38 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截至2024年11月10日公司关于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未有实质性进展,未在整改期限内清收所有被占用资金。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3、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因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24,193.38万元被占用的资金,已于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采取清收占款措施的具体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于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24,193.38万元资金已有重大进展,具体如下:


                                        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一)近日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慧源”)、广州汇琪晓程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琪晓程”)与公司签署了《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广州汇琪晓程商贸有限公司

  本合同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债权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作为乙方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存在占用乙方资金的情形,占用乙方资金为人民币 24,193.38 万元,乙方同意由甲方代替瑞丰集团偿还对乙方 24,193.38万元债务,一经甲方向乙方或指定第三方付讫 24,193.38 万元,则乙方不再向瑞丰集团主张上述债权,由甲方向瑞丰集团主张 24,193.38 万元的债权。

  2、上述代偿款分两期支付,第一笔款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在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委托丙方(由此形成甲方对丙方对应委托付款金额的债务)向乙方当日支付;剩余款项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广州摩登大道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440**********115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5、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裁决,对合同各方均有约束力。

  6、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起生效。

  7、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二)普慧源通过汇琪晓程向公司偿还资金2,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资金部确认,指定的收款账号已收到第一笔款2,000万元。


                                        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24,193.38万元资金已有进展。因剩余款项需另行协商,公司清收所有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仍存在不确定性。

    二、复牌条件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的规定,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完成整改,清收全部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复牌。

    三、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述决定,公司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24,193.38万元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八章、第九章第四节的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24,193.38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截至2024年11月10日公司关于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未有实质性进展,未在整改期限内清收所有被占用资金。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3、因剩余款项需另行协商,公司清收所有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仍存在不确定性。

  4、若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退市等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协议书》;

  2、银行回单。


                                    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