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4-043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实际控制人林永飞先生,其与一致行动人何琳、一致行动人翁华银、广州瑞德金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德金晟”)于近日分别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林永飞与何琳、翁华银于近日分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上述协议签署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4条等规定林永飞先生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2、2024年4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正式发布实施,第九章第四节规定,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2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予以停牌,在停牌后2个月内仍未整改的,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2个月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该规则发布实施后,林永飞先生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2023年年报披露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余额24,193.3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14%。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偿还上述资金,公司可能存在退市风险。
3、原一致行动人何琳、翁华银、瑞德金晟目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被冻结。自上述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何琳、翁华银、瑞德金晟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的相关要求,不通过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按照相关规则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2656;证券简称:ST 摩登)于 2024 年 5 月 7 日、5 月 8 日、5
月 9 日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4.4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林永飞先生,其与一致行动人何琳、一致行动人翁华银、瑞德金晟于近日分别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林永飞与何琳、翁华银于近日分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上述协议签署后,林永飞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解除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
动人关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由于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 2020 年 1 月13 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摩登大道”变更为“ST摩登”,股票代码仍为“00265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 5%。
2、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第 9.8.1 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3年 6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 摩登”,股票代码仍为“00265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不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3、公司原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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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解除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
人关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上述协议的解除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三节规定如公司2024年度的业绩情况未有相关改善、2024年度仍出现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则公司将因而被深交所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如实际触及该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公司仍出现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次一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因而被深交所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6、2024年4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正式发布实施,第九章第四节规定,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2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予以停牌,在停牌后2个月内仍未整改的,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2个月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该规则发布实施后,林永飞先生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2023年年报披露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余额24,193.3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14%。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偿还上述资金,公司可能存在退市风险。
第九章第四节规定公司2024年度起连续两个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仍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将因而被实施强制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因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因而被深交所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7、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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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出于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对广大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不涉及任何投资建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 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