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冲回部分重大诉讼涉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3-055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冲回部分重大诉讼涉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
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
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涉诉案件进行自查及评估,根据涉及诉讼事项的判
决结果对预计负债进行了部分冲回,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冲回预计负债概况
由于报告期内相关案件的判决、裁决结果与前期预测存在差异,公司对部分未
决诉讼适当调整计提预计负债比例。本期冲回预计负债金额10,223.11万元。公司结
合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的判断
条件,测算预计判决金额,确认预计负债、管理费用及信用减值损失等,新增预计
负债计提金额1,371.73万元。明细如下: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事项名称 新增计提金 2021年12月
计提金额(万元) 计提比例(%) 额(万元) 冲回金额(万元) 31 日余额
(万元)
周志聪借款纠纷事 10,097.91 0.50 10,097.91
项
李忠借款事项 125.20 1.00 125.20
中小股东虚假陈述 557.05 557.05
诉讼案件
长久创业股权解除 737.38 737.38
办理限售案件
关于冲回部分重大诉讼涉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益美物权保护案 37.30 37.30
2023 年信息披露违 40.00 40.00
规案件
合计 10,223.11 1,371.73 10,223.11 1,371.73
备注: 1、上述余额为公司预计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二、本次冲回预计负债的具体说明
1、周志聪借款纠纷事项
(1) 2018 年 4 月 20 日,周志聪与林永飞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林永飞向周
志聪借款人民币 10,000 万元。2019 年 1 月 18 日,林永飞出具《还款承诺书》,确
认共欠周志聪 15,000 万元(其中 5,000 万元另案处理),承诺将按约定分三期结清,
并以公司名义承诺为借款本金 15,000 万元、利息及由此引发的诉讼费用等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
公司于 2020 年度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对上述案
件的一审判决,判令公司对林永飞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公
司不服上述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2021 年,公司根据广州中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对资产负债表日预计负债按照最
佳估计数进行调整。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共计提相关预计负债
7,786.98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民终 3349 号”民
事判决书,撤销广州中原判令公司对林永飞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
责任,摩登股份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故冲回上期计提的相关预计负债 7,786.98
万元,期末与该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金额为零。
(2) 2018 年 3 月 16 日,周志聪与深圳前海幸福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幸福基金公司”)签订《私募基金投资协议》,约定周志聪将人民币 5,000
万元委托给幸福基金公司托管,幸福基金公司自愿为原告委托的资产兜底。2018 年
3 月 15 日,林永飞签署《保证函》,承诺作为幸福基金公司的无限连带保证人。2019
年 1 月 18 日,林永飞作为摩登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出具《还款承诺书》,
确认共欠周志聪 15,000 万元(其中 10,000 万元另案处理),承诺将按约定分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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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清,并以摩登股份公司名义承诺为借款本金 1,500 万元、利息及由此引发的诉讼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幸福基金公司、林永飞无法按期还款,周志聪向前海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摩登股份公司根据最有可能承担的损失计提预计负债2,310.93万元,
对资产负债表日预计负债按照最佳估计数进行调整。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
负债表中共计提相关预计负债 2,310.93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出具的“(2021)粤 0391
民初 8362 号”民事判决书,由于周志聪未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不属于善意相对人。故应认定摩登股份公司为林永飞对原告的担保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属于无效担保,摩登股份公司不承担责任。故冲回上期计提的相关预计负债 2,310.93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冲回上期计提与周志聪借款纠纷事项相关的预计负债10,097.91万元,预计负债期末金额为零。
2、李忠事项
李忠诉被告摩登集团、林峰国合同纠纷一案,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开开庭进
行了审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广州黄埔法院”)出具的“(2020)粤 0112 民初 2017 号”《民事判决书》,对上述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摩登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忠
退回股权认购款项 1,016,670 元及利息,并支付案件受理费 7,772 元、保全费 5,000
元。
公司不服上述判决,依法提起上诉,该案二审裁定事实审理错误,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收到广州黄埔法院出具的“(2021)粤 0112 民初 17498
号”《民事判决书》,对上述案件做出判决:判令林峰国、公司共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李忠支付 1,016,670 元及利息。
2021 年,公司根据广州黄埔法院出具的“(2021)粤 0112 民初 17498 号”《民
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对资产负债表日预计负债按照最佳估计数进行调整。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共计提相关预计负债 125.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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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因摩登大道公司、林峰国未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李忠向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法院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以
(2022)粤 0112 执 15144 号案立案强制执行,法院已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对摩登
大道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萝岗支行账户名下 1,193,740.00 元予以全额划扣,该款项支付因前期已经计提预计负债,对本期利润没有影响。
期初计提预计负债 1,252,013.49 元,本期计提关于该案件的利息 50,864.65 元,
计入预计负债。法院已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对摩登大道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萝岗
支行账户名下1,193,740.00元予以全额划扣,同时支付该案件的利息50,864.65元(因支付时之前,已经计提预计负债,对利润没有影响),公司本期冲销上期确认的预计负债,计入营业外收入 109,138.14 元,结案冲减前期计提的预计负债 109,138.14
元,截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末资产负债表中与该案件相关预计负债金额零
元。
三、本次冲回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冲回预计负债金额为 10,223.11 万元,因逾期利息和费用产生的新增计提金额为1,371.73万元,相关事项将影响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8,851.38万元,
占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7.46%。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