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3-049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摩登集团”)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出具的编号为(2022)粤民申 10334号的《民事裁定书》,就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澳门国际银行”)的再审申请作出裁定,情况如下:
一、 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的关联方主体花园里公司与澳门国际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一份,澳门国际银行向花园里公司授予1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0日。同日,控股股东瑞丰集团以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连卡福”)名义与澳门国际银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一份,约定以广州连卡福存于澳门银行佛山支行金额为10,310万元的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20日)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2019年8月21日,公司业务过程中发现广州连卡福所持大额存单已被澳门国际银行佛山支行划扣,划扣金额为103,863,933.17元。
经公司自查,上述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履行公司用章审批程序,公司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鉴于澳门国际银行在无权、未通知以及未征得广州连卡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扣划款项严重侵犯了公司利益,公司遂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提起本案诉讼。法院于2019年10月14日受理了该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9),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对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出具的编号为“(2019)粤01民初1246号”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被告澳门国际银行向公司、广州连卡福返还50,320,833.33元及利息。
公司及澳门国际银行就银行质押合同纠纷案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47)。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公司收到广东高院对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出具的编号为“(2021)粤民终498号”的《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澳门国际银行向广州连卡福返还70,449,166.67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澳门国际银行不服广州高院作出的(2021)粤民终498号民事判决,依法提起再审申请,广东高院已立案审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二、 有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 诉讼各方当事人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
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翁武强
原审第三人:广州花园里发展有限公司
(二)澳门国际银行本次再审请求
1、请求依法裁定再审本案,并裁定中止对(2021)粤民终 498 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2、请求依法撤销广东高院(2021)粤民终 498 号民事判决书,改判驳回被申请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3、请求依法判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 再审裁决情况
驳回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再审申请。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四、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前期已经根据二审判决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结果确认其他应收款。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