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22-053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摩登大道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前海法院”)出具的编号为“(2021)粤0391民初8362号”的《民事判决书》,就周志聪与公司、林永飞、深圳前海幸福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基金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 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3月16日,原告与被告幸福基金公司签订《私募基金投资协议》,约定原告将人民币5,000万元委托给被告幸福基金公司托管,被告幸福基金公司自愿为原告委托的资产兜底。2018年3月15日,被告林永飞签署《保证函》,承诺作为被告幸福基金公司的无限连带保证人。2019年1月18日,林永飞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出具《还款承诺书》,确认共欠周志聪15,000万元(其中10,000万元另案处理),承诺将按约定分三期结清,并以公司名义承诺为借款本金1,500万元、利息及由此引发的诉讼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幸福基金公司、林永飞无法按期还款,周志聪向前海法院提起诉讼。
二、 有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周志聪
被告:黄金才
被告:梁钟文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被告:薛凯
被告:林永飞
被告: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朴程健,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乔同超,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深圳前海幸福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 一审判决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前海法院出具的编号为“(2021)粤 0391 民初 8362 号”的《民
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如下:
1、被告深圳前海幸福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志聪偿还借款本金 36,424,528 元及利息;
2、被告林永飞对被告深圳前海幸福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本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被告林永飞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志聪支付差额利息;
4、驳回原告周志聪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 239,403.06 元,由被告幸福基金公司、林永飞连带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违规担保累计发生额为435,709,528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解除担保405,709,528元,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30,000,000元。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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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1)粤 0391 民初 8362 号《民事判决书》。
公司由衷感谢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宋思宇律师团队为公司违规担保相关诉讼案件做出的努力!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