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21-006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增加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罗长江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下午2: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上午9:15至2021年1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16层会议室1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22人,代表有效表决股份数325,676,8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07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有效表决股份数19,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47%;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2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06,476,8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13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8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04,501,18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66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罗长江先生、林毅超先生、魏勇先生三人为公司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3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罗长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罗长江先生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99,020,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151%,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罗长江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罗长江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77,844,8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918%。
1.2选举林毅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林毅超先生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35,444,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938%,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林毅超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林毅超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77,677,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319%。
1.3选举魏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魏勇先生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35,611,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451%,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魏勇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魏勇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77,844,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91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仉鹏先生、裘爽女士、陈凯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3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仉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仉鹏先生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35,611,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451%,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仉鹏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仉鹏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77,844,8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918%。
2.2选举裘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裘爽女士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35,611,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451%,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裘爽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裘爽女士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77,844,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918%。
2.3选举陈凯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陈凯敏先生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35,611,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451%,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陈凯敏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陈凯敏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77,844,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918%。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越越女士、林志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上述监事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3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陈越越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陈越越女士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35,611,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451%,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陈越越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陈越越女士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77,844,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918%%。
3.2选举林志婷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林志婷女士获得的有效选举票数为235,444,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938%,所获赞成票数比例超过50%,林志婷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林志婷女士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票为77,677,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319%。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310,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2360%;反对64,366,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7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3,543,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39%;反对95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310,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2360%;反对64,366,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7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3,543,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39%;反对95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310,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2360%;反对64,366,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7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3,543,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39%;反对95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310,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2360%;反对64,366,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7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3,543,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39%;反对95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310,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2360%;反对64,366,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7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3,543,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39%;反对95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邱才华、刘翔宇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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