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20-160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以微信、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30 在公司 16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第五届监事候选人列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马迪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通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1月1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四届监事会提名陈越越女士、林志婷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五届监事会拟聘任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陈越越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选举林志婷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
逐项表决。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
议案》。
参照第四届监事会薪酬状况、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以及行业平均薪酬水平,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二、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上述议案的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30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越越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 9 月出生,毕业于中
山大学,法学硕士。2018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内审负责人。
陈越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 “失信被执行人”。
林志婷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 12 月出生。大专学历,
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学士(成人)在读。曾就职于广州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华峰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电商运营经理。
林志婷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