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655 深市 共达电声


首页 公告 共达电声: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共达电声: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5

共达电声: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2:0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4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5月14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主持人:董事傅爱善。

    5、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数为 549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7% 。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34,6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430%。

    3、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34,6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3430%。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14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14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三《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14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 ;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四《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14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五《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14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六《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潍坊爱声声学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所持表决票权54,980,000股,回避表
  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6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七《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14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八《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14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九《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02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8% ;反对11,9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2,7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62%;反对 11,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十《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14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