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2018年4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潍坊爱声声学科技
有限公司提出的书面提议,提议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17年度利润分预案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表决。2018年4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2017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2:00 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8日上
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7日下午
3:00至2018年5月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主持人:董事会秘书王永刚。
5、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名,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数为5524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46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3,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7%。
3、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3,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37%;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65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38%.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25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525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三《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525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四《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525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五《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25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六《关于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25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七《2018年度独立董事津贴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25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八《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25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