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间接持股股东李志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润科技”)持股 5%以上
股东李志江的一致行动人李志君通过深圳市德润共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德润共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0351%), 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通 过德润共赢持有的公司股份 300,000 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李志君(间接持股股东) 300,000 0.035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作为德润共赢有限合伙人,通过德润共赢认购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通过德润共赢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3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5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 2023 年 5 月 24 日起 6 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计划可能视情况调整。
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2015 年,公司向德润共赢等 10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限售期为本
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同时,李志君同意并承诺: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法规和万润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万润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志江及李驰等进行上市公司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时,将本人与李志江及李驰等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本人持有的德润共赢财产份额所对应的本人间接持有的万润科技股份数量与李志江及李驰等持有的万润科技股份数量合并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志君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则指引等的要求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不会发生公司控制权变更之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