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罗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5日披露《关于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号)。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董事李志江的一致行动人罗明持有公司股份27,416,450股(占公司当 时总股本的3.14%),股东罗明计划自2021年1月27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490,11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
2021年4月27日,股东罗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经过半,公司于
2021年4月28日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3号)。
股东罗明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至 4 月29 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达到当时总股
本的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披露《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6 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罗明《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止 2021
年 7 月 26 日,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占当时总股本)
罗明 集中竞价交易 2021-4-26 4.26 1,181,000 0.14%
集中竞价交易 2021-4-27 4.27 2,577,300 0.29%
集中竞价交易 2021-4-28 4.28 2,419,900 0.28%
集中竞价交易 2021-4-29 4.29 2,565,900 0.29%
合计 - - 8,744,100 1.00%
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非公开发行股份。
除本次减持计划外,股东罗明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9 日、2021 年 7 月 16 日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11,82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8%,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2021 年 7 月 20 日披露的《股东关于减持公司
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1-071 号)。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当前总股本 股数(股) 占当前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3,972,103 9.77% 83,972,103 9.77%
李志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0,993,026 2.44% 20,993,026 2.44%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62,979,077 7.33% 62,979,077 7.33%
合计持有股份 27,416,450 3.19% 6,852,350 0.80%
罗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7,416,450 3.19% 6,852,350 0.80%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间接) 300,000 0.03% 300,000 0.03%
李志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300,000 0.03% 300,000 0.03%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间接) 450,000 0.05% 450,000 0.05%
胡建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450,000 0.05% 450,000 0.05%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 1:李志君通过深圳市德润共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30 万股股份,
胡建国通过深圳市德润共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45 万股股份。在进行股份 权益变动活动时,李志君、胡建国将其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与李志江、罗明持有的股份数量 合并计算。
注 2: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
有限公司业绩补偿义务人补偿股份,公司总股本由 874,505,619 股缩减至859,433,963 股。因此,上述股东持股比例以当前总股本 859,433,963 股作为计算标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罗明本次减持情况与其此前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并且未违反其减持相关承诺。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8 日